根据《中共桐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的实施意见》(桐发〔2016〕9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开始,桐城市委组织部会同人社、民政、财政、农委等部门,将农村基层党建服务保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精心谋划,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实现了“全省一流、安庆领先,率先达标”的目标,夯实了农村基层基础,充分调动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截止目前,我市共发放1069.32万元村干部基础报酬,280.2166万元季度奖励报酬,支出294.156万元为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310万元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
一、严格把关,基础报酬按月打卡发放,确保村干部劳有所得。从2016年开始,村干部报酬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按我市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确定,6月,完成全市村干部报酬发放基础性工作,各镇、街道在深入调查,详细摸底的基础上,报送《镇(街道)村干部每月基础报酬资金支付审批表》和《镇村干部每月基础报酬明细表》,由市民政局初审,市财政局和市委组织部复审,审核无误,市财政局将每名村干部基础报酬直接打卡发放,1-7月份,全市1092名村干部,共计1069.32万元村干部基础报酬已全部一次性打卡发放,从7月开始,按月打卡发放。
二、分类考核,奖励报酬按季打卡发放,确保村干部奖优罚劣。根据《桐城市村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干部工资报酬发放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6月,由各镇、街道自行组织对辖区内的行政村进行第一季度考核,各镇、街道高度重视,通过述职测评、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对各村进行全面考核评判,按照3:5:2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类村,并确定好村干部的奖励报酬,报送《镇村干部季度奖励报酬资金支付审批表》和《镇(街道)村干部季度奖励报酬明细表》,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打卡发放。截止目前,全市1091名村干部第一、第二季度280.2166万元奖励报酬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应保尽保,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确保村干部退有所养。为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统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市、镇、村、个人分别按8%、8%、4%、8%的比例承担,由各镇(街道)报送《桐城市村(社区)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身份认定表》,由市人社局和市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进行办理。7月底前,市财政支出保险经费258.7万元,为全市988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村干部总数91%。
四、全面覆盖,办理医疗和人身伤害保险,确保村干部伤病有所助。联合市人寿保险公司,为村干部统一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委组织部和各镇、街道认真核对参保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做到不漏保、不错保,切实做到让保障措施惠及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7月底,市财政分别支出保险经费22.16万元、13.296万元,为全市1108名村干部办理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五、分类保障,基本运转经费拨付到位,确保村级组织有钱办事。分别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9万元的标准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低于基本运转经费的50%,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动态增长。2016年市财政安排1310万元村级组织运行经费,已全部到位。
六、有保有压,探索专职化管理,确保村干部人人过硬。在提高农村基层党建保障水平的同时,加大村干部管理力度,加大督查力度,出台并认真落实好《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村干部行为规范》、《关于实施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备案的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真正做到村干部岗位职责化、报酬工资化、管理规范化,实行村干部专职化管理,打造一支“三有三带”建设带头人队伍,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