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完善考核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连日来,该市派出5个考核组,对该市123个镇、街道和市直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桐城市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中心重点分别从三个方面考量,具体内容量化为42项明确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上级点评”“同级互评”“下级测评”的方法对党委履责情况进行考核。
该市把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综合考核一并奖惩。除优秀的继续予以表彰外,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由市委公开通报批评,对考核总分低于70分的,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测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个体成员,除诫勉谈话外,该同志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先进,不得提拔使用。
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该市召开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题民意测评会123场次,发放民意测评表和调查问卷4800余份,收集基层群众及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220余条。
(通讯员童纪苏潘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