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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桐城法院加大委托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

2015-02-09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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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桐城5月12日电(张诚)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本着“全国法院一盘棋”观念,加大委托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将委托执行的案件和本院执行的案件一视同仁,同等重视,切实保护外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王某诉李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两级法院审理,王某最终胜诉。李某系桐城人,其在北京居无定所。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发出了执行通知,但李某置若罔闻,拒不履行判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遂委托桐城法院执行。桐城法院立案后,再次对李某发出执行通知,并电话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迫于法律的威严,李某很快到法院缴纳了全部款项。承办法官在核实了申请人的身份后,通过银行将执行款汇给了申请人。未曾与执行法官谋面的外地申请人收到汇款后,要求写封感谢信,被承办法官婉言谢绝。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执行一起卖卖合同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日前也已顺利执结。被执行人倪某及王某,均是桐城市大关镇人。案件执行过程中,倪某及王某既不履行义务,也拒绝到庭,玩起了人间蒸发。执行法官及时前往公安部门,调取了他们及其配偶的户籍资料,前往银行查询到存款,并依法予以强制扣划。类似的案件还很多。安庆某公司诉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家中有老人生病,暂时无力偿还欠款,执行法官遂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看能否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是外地人,一直心存疑虑,担心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协议得不到履行,拒绝签字。当申请人在执行期限内,分批将货款如数缴到法院后,申请人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本着“有求必应”的原则,桐城市人民法院还对外地法院委托调查、协助执行等事项,尽最大可能提供方便,积极回馈,热情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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