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自2007年实施农村低保政策以来,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低保范围也逐年扩大,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至2011年9月底,已发放农村低保金1826.2万元。
为确保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该市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调整机制,保障经费从财政预算中列支,缺口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2011年全市共审批农村低保对象8492户23717人,其中A类低保对象5010人,B类11690人,C类7017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7%,山区镇和省级贫困镇占14%。2007年刚实施农村低保时,低保对象只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6%。农保对象需经个人申请、村审核,镇、市两级审批,三榜公示确认后方可纳入应保范围。同时,对农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每年度调整一次,有进有出,标准也有升有降。
(通讯员 汪桂云 潘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