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确保临床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城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对医疗机构是否从合法的药械经营企业购进药械,查验、索取企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及药品检验相关资料;是否对购进药械进行逐批验收,并详细填写验收记录;是否具备符合储存药械的场所、设施设备和条件,对储存的药械进行定期检查并有相应记录;是否按规定建立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档案,及时养护、校检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并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凡违反《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单位,坚决予以处罚,涉及药械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将在相关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取消其“规范药房”称号,并通报医保、新农合监管部门,建议取消其医保、新农合定点单位资格。(通讯员:朱泽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