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桐城中学120周年校庆专题
  • 桐城锌米
当前位置: 桐城 > 外媒看桐

中新网:桐城范岗推行组级党群理事会制度

2015-02-09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桐城市范岗镇针对农村改革的新形势,特别是并村以后的实际情况,在村民组中推行“党群理事会”制度,以党内带党外,党群共谋发展,有效解决了村民组建设难和管理难问题,激活了村级自治的“神经末梢”。民主产生机构,解决“当家人”的问题。为保证理事会成员引领发展能力强,群众信得过,范岗镇组织村民以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党群理事会成员。成员人数视村民组规模而定,一般由3-5人组成,设理事长、副理事长1-2名、成员2-4名,每届任期3年。理事长、副理事长中至少有一名以上中共党员。经过选举,目前,范岗镇共成立了386个组级党群理事会。

  规范工作机制,解决“怎么干”的问题。该镇党群理事会围绕服务经济、化解纠纷、组织建设、议事恳谈等八个方面的工作职责,通过“广开门路征点子、理事会议定主题、村民大会作决策、统一实施抓落实、报告工作受监督”这五步工作法,将党群理事会的工作完全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真正实现了村里的干部自己选,村里的大事自己定,村里的事务自己管,村里的财务自己理。

  强化保障措施,解决“干不好”问题。该镇各村组制定《党群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的构成、产生、换届、权利义务等,为理事会的正常运转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村“两委”包组分工联系指导,按时参加理事会议和村民会议,提供政策指导,对涉及两个村民组之间的事务和理事会不能解决的问题,村干部及时协调帮助解决。

  范岗镇“组级党群理事会”制度推行以来,村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老上访村、老后进村的面貌迅速得到改变,全镇村集体收入平均达到20万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范岗镇被列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镇,樟枫村、范岗居委会等村、居在该市新农村建设考评中多次获得先进位次。(陈俊李卫)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