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桐城市按省民政厅的要求开展了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该市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认真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更好地规范操作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该市出台了《桐城市2009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扩面实施意见》,重新修订颁布《桐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制订了详细的操作方案,规定了工作进度。市低保局根据分类施保的要求,将农村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制定了A类年人均640元、B类年人均560元、C类年人均140元的保障标准。为了规范程序,市低保局狠抓培训工作,从5月份开始对全市分管民政的镇长、民政办主任以及村、居委会的低保工作人员等分批进行了培训,培训人次达106人,确保使工作人员按要求准确地界定农村低保对象,严格按程序操作,并于5月底将省厅追加的79.5万元的经费指标分配到各镇、街道。为确保规范操作,市低保局于6月份开始,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了普查和现场指导,对镇、街道、村(社)居委是否按程序确定低保对象,是否按民主评议和三榜公布以及建档情况进行了督查;7月份完成了对7777户、计22377位低保人员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和上报审批工作;8月份对各镇街道低保工作进行了检查,查缺补漏,纠正低保对象界定不准、拆户拼户等现象,进一步完善本年度的提标扩面工作。
截至目前,该市今年农村低保金已按提标扩面新标准全额发放,全额共计1449.5万元,保障标准由原来的860元提高到1000元,补差水平由年人均437元提高到577元,保障面由2.6%扩大到3.5%,保障人数由16701人增加到22377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汪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