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相关规定,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性能和效果,提高防空警报发放的组织能力,使广大民众了解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适应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需要,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8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的具体信号为:
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 连续鸣3分钟。
各防空警报点按要求发放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民众和过往旅客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