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近日,铜陵市委组织部牵头出台《铜陵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安置实施办法》。
《办法》指出,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安置工作遵循“对等、合规、自愿”原则,属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人员的,由铜陵市委组织部、铜陵市人社局牵头,会同铜陵市委编办根据空编情况确定安置单位;属国有企业人员的,由市国资委牵头,统筹安排到国有企业;属其他身份的,由人才引进单位协调安排;鼓励高层次人才配偶在铜陵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主创业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自愿调入铜陵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向市委组织部申报,按有关程序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