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是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民生工程项目中的重要一项,为进一步加强此项民生工程工作,肥西县采取多项举措,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力度,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就医、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特别扶助资金发放到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是民生工程项目之一,肥西县严格按照民生工程管理程序和要求,按照资格认定标准和确认程序确认目标人群,2018年为422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发放456.3万元补助资金,人均10812元,已通过“惠民一卡通”全部打卡到账。
提高代缴养老保险标准。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标准由原来的200元/人/年,提高至2000元/人/年,同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自2018年元月1日起实施。2018年为78263名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62万元。
落实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每人每年发放3600-6000元的护理补贴。2018年全县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老年失能补贴240人,补助资金123万元。
开设就医绿色通道。肥西县指定县医院、县中医院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的服务单位,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办理“爱心卡”(即:就医一卡通证件),服务对象持“爱心卡”可享受:免除挂号费、优先就医、减免120急救车辆费用、实行委托签字、免费健康体检、免费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关怀。为49—75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免费办理“生育关怀·意外和重疾团体健康保险”;为75岁-80岁的失独家庭老人免费办理小额安康意外保险。对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成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个人申请入住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优先予以安排。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成员,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个人申请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养老机构应优先予以安排。对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半护理)或介护(全护理)的困难“二无”(无子女、无劳动能力)老年人,每月由政府购买20个小时的送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