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刚刚闭幕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传来喜讯,黄山市连续四届16年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再次捧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此次我省仅黄山市、铜陵市两个地级市获此殊荣)。与此同时,黄山风景区连续三届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首次被授予“长安杯”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景区。黄山市也成为全国唯一拥有两座“长安杯”的城市。
“长安杯”是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最高奖项,反映一个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和谐社会建设成果等。获得参评资格的城市,必须连续三届(每4年为一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单位)”,这意味着要连续12年都站在先进集体这个位置上才有资格拿到“长安杯”奖。此次蝉联“长安杯”,是黄山市16年坚持不懈推进平安黄山建设的成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履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把综治工作暨平安建设列入任期目标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全局工作部署,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以深化平安黄山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综治工作取得新业绩。
社会政治大局长治久安。黄山市公众安全感和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一直位居全省前列,2016年两项指标双双位列全省第一。刑事案件发案数稳中有降,现发命案当年告破;实现“七个未发生”;首批获得并连年保持全省“无传销城市”称号;所属三区四县实现“平安县(区)”创建达标全覆盖,“平安乡镇(街道)”达标面达97%以上。
社会治理能力日益提升。作为一个以旅游为发展主线的城市,2016年底,黄山市改革旅游行政执法体制,经省政府批准,在市政府暨屯溪区、黄山区、黟县和黄山风景区成立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分局),集中行使旅游管理领域原先涉及8个部门的88项行政处罚权,做到“一个平台投诉、一支队伍执法、一个主体处罚”,大大提升了旅游业服务管理能力。今年1月1日起,黄山市于全国率先开展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以破解旅游管理执法中的难题、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游客权益。
黄山市还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构建起以县级综治工作中心为统揽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全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稳定在98%以上;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通过全国三轮考评验收,所属三区四县取得4个优秀3个良好的佳绩;持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四级综治中心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两个中心两个工作站”经验由省委省政府向全省推广,成为“安徽一张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