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屯溪区纪委进一步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酒桌办公、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坚决杜绝“酒桌文化”陋习和奢靡之风。
该区纪委将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程序等印制成小册子,发放到各单位,便于组织学习,强化禁令意识。对招商引资、外事接待用酒,严格实行审批报备制度,除此之外,一律不准饮酒。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工作步骤、内容及检查方法,制定公务接待自查表,对全区各单位接待次数、购酒费用、接待用酒费用及接待费用进行统计,便于分析排查。
此外,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紧盯节假日、周末等重要时间节点,先后16次到宾馆酒店、机关食堂开展明查暗访,2次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查阅会计凭证、发票及附件等方式对全区各单位酒桌办公、公务接待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