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桐城中学120周年校庆专题
  • 桐城锌米
当前位置: 桐城 > 综合资讯 > 社会

抚养费纠纷案公正判决

2022-12-14 来源:安庆新闻网 撰稿: 周国庆 严娅 笪祖曼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12月9日,一起抚养费纠纷案的当事人为桐城市人民法院卅铺人民法庭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法官倾心为其追回孩子抚养费的谢意。


  此案中,王某与李某(均为化名)曾是一对夫妻,2010年9月生育一子。婚后二人经常发生争执,于2018年3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二人约定,孩子由李某自行抚养成年。此后,李某一直在母亲的协助下抚养孩子,直到2010年10月母亲病逝。此后李某一边照顾孩子上学,一边打零工,收入微薄难以维持生活,李某便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孩子自2018年3月至今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累计110000元。


  卅铺法庭受理此案后,对这起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非常重视,立即与王某联系。王某称当时在离婚时,李某说好自行抚养孩子,所以他不愿出抚养费。多次调解未果后,承办法官对案件审理查明的事实,及时作出判决。


  在这起案件中,虽然二人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但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法院判决王某自2020年11月至2022年10月每月按1000元支付抚养费,并自2022年11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直至孩子成年。


  法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严娅 笪祖曼)


来源:安庆新闻网
撰稿: 周国庆 严娅 笪祖曼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