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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起争议 昔日情侣对簿公堂

2022-07-07 来源:安庆新闻网 撰稿:周国庆 戴晶晶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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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侣之间感情融洽时,“借名”买房时有发生,一旦感情破裂,分手后房屋产权应该归属于谁?7月4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汪某原系情侣,恋爱期间王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王某个人银行征信问题无法贷款,经双方协商,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被告汪某名下,并由汪某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该商品房首付款由原告王某支付,并约定每月按揭款由王某转账给汪某后支付给银行。在此期间汪某也支付了部分按揭款约5万元,后两人感情破裂分手,在处理房子过户和归还汪某为房子支付的款项时,双方发生争执并引发矛盾,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两人对房子所有权等问题没有争议,只是双方互不信任,才导致事情僵化,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双方矛盾化解,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各自道出了自己的顾虑。

  原告表示该房屋已找到买主,希望被告能先协助办理出售该房产和过户给第三方的相关手续,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然后他再将5万元归还给被告,而被告则不相信原告的说辞,担心钱要不回来。承办法官从双方利益平衡点出发进行调解,王某当庭归还汪某为房子支出的5万元,而汪某也答应配合王某办理出售和过户给第三方的相关手续。(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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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周国庆 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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