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日凌晨3时40分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人员接到110电话指令:龙眠派出所在龙眠东路工商银行附近处理一起纠纷时,发现一名男子有酒驾嫌疑,请大队派人前去处置。大队值班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交警到现场后,派出所处警民警介绍说:他们在处置纠纷警情过程中,发现报警男子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有酒后驾驶嫌疑,于是通知交警队过来处理。在听完派出所处警民警介绍后,交警现场对报警男子进行了询问,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姓张,持有C1证,17日晚24时左右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吃夜宵,喝了几瓶啤酒,18日凌晨3时左右独自驾驶小型汽车行驶到事发路段时,与人发生纠纷,对方把他给咬了,于是就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交警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张某进行了酒精检测,酒精测试仪显示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交警随后将张某带到桐城市人民医院抽取其静脉血液,待送往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目前,张某与他人纠纷和酒驾分别由派出所和交警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