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不值得,非常后悔,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被拘留后,桐城籍男子 江某说道。日前,江某在遇到城管队员执行公务时,不仅不配合,还谩骂殴打城管队员。然而,该男子的意气用事不但没有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让自己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2019年8月2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桐城市城管局四片区队员在文昌大道至福苑路段依法对在人行道停放的违停车辆进行现场处罚,江某看到自己的车辆被贴罚单后,情绪异常激动,就上前谩骂城管队员,就在城管队员耐心地向其解释说明相关法律知识之际,该男子不听劝导教育,突然就上前挥动拳头打向一名城管队员头部,致使城管队员头部、耳部等多处软组织损伤。
接到报警后,文昌派出所迅速出警,及时制止了该男子的违法行为,经过公安部门审查,现场群众的指正,江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6天。
警方提醒,凡事应三思而后行,冲动不能解决任何事,若冲动造成违法犯罪,更会因此付出法律的代价,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