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以代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巢湖的代某某开了一家早餐店,经营油条、小笼包、辣糊汤等。2018年4月至10月间,被告人代某某在其经营的油茶馆内炸制油条约5000余根,为让自己对外销售的油条好吃好看好卖,其在炸制油条过程中超量添加“明矾"。经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油茶馆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检发现,该店的油条铝残留量为503mg/Kg,严重超出油炸面制品中铝残留量小于等于100mg/kg的国家标准。 2018年12月16日,被告人代某某在其经营的油茶馆内被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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