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新建构筑物,罚款7.2万余元。近日,范岗镇办结一起非法占用土地案,在当地引发震动。这也是范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挂牌履职以来办理的首例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
作为经济发达镇,范岗镇率先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承接各类执法事项471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自然资源领域事项是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下放”到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全新执法事项之一。
2024年9月下旬,该镇接到桐城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函件后,立即对杨安村某企业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进行现场勘查。经取证调查,确认该企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成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桐城市土地管理事务所实地测量,该企业违法占用的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总占地面积达4811.84平方米。同年11月29日,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并有序落实问题整改。
该起案件的成功处置,标志着范岗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取得了新进展,不仅为后续同类案件的妥善处置积累了实战经验,更为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带来更多信心。 (张泽勇 陈佳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