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桐城市嬉子湖镇派出所在朱桥村的协助下,将一精神病患者汪某(男,1978年8月29日出生,家住嬉子湖镇朱桥村一心组)送往安庆六院救治,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嬉子湖镇的和谐稳定以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日上午,该镇派出所接到汪某报警称:其子精神病复发,不能控制自己,在家拿刀子,扬言杀人,并将家里的东西砸坏许多,周边群众很是恐慌,望派出所能协助其子入院救治。
鉴于此情况,所领导立即安排民警前往汪某家进行处置,经了解,汪某于10年前患有精神疾病,经过治疗后,一直没有复发,直到今年又有了发病的迹象,而且日益严重,发起病来,什么都不顾,有极大的暴力倾向。民警到达时该汪刚发病不久,大脑较为清楚,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前往医院救治,在对汪某进行约束后,民警会同村委会人员及其家属共同将其送往安庆六院救治。
此举乃该镇派出所贯彻落实“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的具体体现,也是嬉子湖派出所践行对广大群众的承诺的实际行动,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得到了汪某及周边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题:践行承诺 惠民生——嬉子湖派出所有效救助管控一精神病患者;作者:嬉子湖镇派出所 朱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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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桐城网;源自:市政府网;原链:http://www.xzh.gov.cn/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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