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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帮我解忧愁

2018-06-20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李诗舟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我叫胡*英,现年68岁,家住桐城市文昌街道同安南路铅丝厂宿舍,与丈夫感情不和,分居二十多年,一个人带着患病的儿子外出打工,艰难度日。前不久,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帮我解决了困扰我二十多年的离婚难题。

1976年5月,我经人介绍与在桐城三中教书的施*友相识,同年8月结婚。婚后,我于1977年1月、1980年11月先后生下女儿施某、儿子施*。不久之后,我俩因为经济问题及家庭生活琐事引发争吵、打架,关系不断恶化。丈夫嗜钱如命,独来独往,对家庭不闻不问,没有尽到一丁点责任。1990年,我与丈夫施*友因感情不和正式分居。分居期间,我曾有过离婚念头,但为了孩子考虑,希望能从有正式工作的丈夫那里获得一点经济帮助,离婚之事就一直搁置下来。

女儿施某多年前出嫁。儿子施*身体不好,自2012年患抑郁症(精神分裂症)以来,先后住院达5次之多,可是施*友作为父亲,非但不出一分钱给儿子治病,反而要求我也放弃孩子,让孩子自生自灭。丈夫如此不近人情,连自己亲生儿子都不管不问,至此我对他彻底失望,下定决心要跟他离婚,解决掉困扰自己二十多年的一块心病。

今年三月份,我跟丈夫施*友取得联系,打电话给他谈及离婚之事,施*友竟然一口回绝,不同意离婚。正在我一筹莫展之际,有人告诉我说,市里有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叫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处理有关法律问题。因我本人带儿子在上海打工,于是我委托弟媳帮我打听,代办法律援助手续。

2018年5月的一天,我弟媳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文昌工作站,代我申请法律援助,请求代理起诉,帮我解决离婚这件麻烦事。结婚数十年来,我深知丈夫施*友的性格品行和为人处世。知道他吝啬成性,嗜钱如命,不会出一分钱,因此降低要求,直接要求离婚,儿子由我独自抚养,不要丈夫承担任何费用。

文昌工作站的同志热情地接待了我弟媳,非常同情我的遭遇,当即为我办理了相关手续。因我与丈夫结婚时未办理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受案后,法援案件承办人前往我的居住地实地走访街坊邻居,多方调查,收集证据,帮我书写递交起诉状。法院立案后,法援案件承办人三番五次前往桐城法院,与主审法官进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日前该案经桐城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施*友同意离婚,婚生子施*由我独自抚养。至此,这件困扰我二十余年的离婚难题得到解决,我的一块心病终于彻底除掉了。

在这里,我在吸取人生教训的同时,更要感谢政府惠万家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替我维权,帮助我解决了人生中面临的重大难题。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李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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