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吕亭镇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河道管理,切实改善水域整体环境和水质状况,该镇认真贯彻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的工作精神,明确责任、统筹力量,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打造宜居人居环境。
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成立镇、村二级河长体系,镇主要领导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利站,夯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相关村落实专管人员和巡查员,实现“河长制”全域覆盖。辖区内河道显著位置竖立公示牌,标明“河长”及责任人职责、联系电话、河道概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河道区域及性质,落实了河长责任,做到一河一策,定岗定责,多级互动的方式加强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全民参与。结合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宣传活动和清河行动,积极宣传水环境保护知识以及河长制相关政策,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拓展群众参与渠道,营造“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通过QQ、微信、横幅、宣传画及公示栏等平台深入宣传河长制的相关政策,营造全镇关心、爱护、保护河流水域的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机制,保障实施。为切实发挥河长作用,制定了河长责任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河长制巡查制度、河长制河库信息公开和通报等相关制度,保障和推动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严格污染排放责任主体的追究,促进河流污染及时有效得到治理和改善。镇级河长“周巡查”,村级河长“日巡查”,从源头抓起,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河道的监督管理,严禁肥水养殖,严厉打击不法企业和养殖场等偷排污水的行为,着力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该镇对孔城河吕亭段、鲁王河、双龙河等区域内河流开展“清河行动”。重点监管养殖场排污、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围垦河道等各种破坏和污染河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在水体周边相对居住集中的地方,放置垃圾桶和设置垃圾存放点,定期进行回收处理。同时,力争全面完成辖区范围内的山塘水库的整治清理,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