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对象、范围、追究方式等。要求镇村秸秆禁烧巡查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上报工作进度,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严格督导巡查。每天坚持由镇纪委、班子成员和值班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现场督查等方式对18个村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不定时巡回督查,严格履行职责,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持续开展。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零火点”目标,镇纪委启动秸秆禁烧工作问责机制,在秸秆禁烧期间,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行动迟缓的各村负责人和包保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增强各村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