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大关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对在矫人员江某,因其私自外出违规事宜开展警示教育。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手机定位系统发现21日下午江某未履行请假手续前往合肥一小时,发现违规情况后立即电话通知江某,无条件返回。除此之外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其监护人,进一步掌握江某外出的原因和事项,严肃告知其监护人履行日常汇报制度,协调司法所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警戒教育谈话围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报告制度和外出审批制度开展,让其明白私自外出的严重后果。同时再次重申了社区矫正期间警告和治安管理处罚,加强江某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杜绝私自外出现象的再次发生。
社区矫正警钟长鸣,坚决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切实扎进制度的笼子,严防脱漏管。大关司法所针对这一起违规事项将在近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发挥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