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城市范岗镇樟枫村被安徽省环保厅授予“省级生态村”称号,成为该镇首批省级生态村。
樟枫村为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美好乡村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创建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省建设的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安徽省级生态村”创建,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当地群众实实在在地得到了环保惠民成果。初步走出了一条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环境保护与农民增收“双赢”的新路。
(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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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桐城网;稿源:网址http://www.tcfg.gov.cn/news_info.php?id=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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