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湾司法所依法解除一名期满社区矫正人员。
唐湾镇辖区胡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缓刑,在唐湾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现在因其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矫正。
胡某某在矫正过程中,唐湾司法所根据胡某某的犯罪性质、文化结构、家庭状况、技能特长制定矫正方案。司法所在给其依法办理期满矫正解除手续后,按照安置帮教相关规定,依法列入一般帮教计划。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胡某某今后的新生活给予了鼓励,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并再次对其强调遵纪守法和认真学法的重要性。
近年来,唐湾司法所不断巩固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做好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服刑期间接受监管和改造,帮助其尽快融入社会。辖区内几十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认真悔改,积极接受教育改造,顺利解除社区矫正,重归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