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范岗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村“两委”班子的工作职责和目标,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激发村干部队伍创先争优的动力。镇党委先后制定出台了《村级干部考核细则》、《村级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村干部绩效工资分类发放办法》,按照“绩效挂钩、以绩定效”为主的村干部绩效管理机制,坚决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局面。
一是严格考核内容。注重党务党建、综治维稳、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作风建设等常规工作考核的同时,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评村干部的政治信念、组织协调和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完成上级部门交办任务的情况。
二是严格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并重,每季度实行分类考核并将19个村分为一、二、三类村,分类发放奖励工资。年终考核采用一看二述三评的“一诺双评”评分加各部门根据平时工作状况和实效评分的方式,坚持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相挂钩。
三是严格兑现奖惩。每季度发放奖励工资时,严格按照分类考核结果,2016年奖励工资最高的干部比最低的多4800元。根据范岗镇实际,确定村级正职绩效工资总额为12000元,村级副职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0元。绩效工资按照年终村级目标综合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分类发放,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绩效工资额差距900元。同时按得分情况设优胜奖,获优胜奖的村(社区)以一、二、三等奖为序,分别给予各村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奖励;各受表彰村(社区)可按每人2500元、2000元、1500元的对应标准对村干部予以奖励。
自考核机制实施以来,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后,范岗镇将继续落实和改进村干部考核管理工作,切实把绩效考核工作作为提高村干部工作效能、提升村级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