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7日,全国“两会”前夕,在无为县某工地打工的桐城市文昌街道官桥村村民程某某突发工亡,2月28日下午,文昌司法所接到受害人亲属法援求助申请后,所长陈云教同志连夜赶往事发地。
到达事发地后,陈所长没有顾及旅途奔波劳累,放弃临时休息,马不停蹄,迅速展开善后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他一边劝解抚慰死者家属,稳定其情绪,一边与对方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磨合。调解工作自当晚开始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2点多,双方就赔偿标的达成初步共识。3月1日,双方又因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问题再次发生争议,后在陈云教所长多次做思想工作,耐心细致调解之下,双方于2017年3月2日上午,在文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工程承包方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120万元,至此即将引发为一起群体性闹丧事件或者群体性上访事件最终得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