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增强政治引领和服务群众功能,桐城市按照“四统一”要求,对民生工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行全面提升。
统一建设原则。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凸显服务功能,实现活动场所服务区域最大化、办公区域最小化,全面推行村干部集中办公。要坚持合理开放,注重科学选址,将活动场所建在交通相对便捷、位置相对居中、群众经常去乐意去的地方。对纳入新建或改扩建计划的,市政府将给予适当补助。
统一外部设施。明确村部主体建筑应具有乡村特点,体现“经济、适用、安全”,避免照搬城市建筑设计方法,避免贪大求洋。村部外部,按照规定统一悬挂标牌标识,增强“阵地氛围”。
统一内部布局。场所内部包括“八室一中心”,即党员活动室、谈心说事室、小会议室、村务监督办公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计生服务室、综合活动室,为民服务中心。其中党员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图书阅览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为民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并安装好党员电教远教设备、配备图书、报刊、体育健身设施等。
统一管理使用。加快村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合理利用办公空间,切实提高利用效率。注重发挥活动场所功能,充分发挥活动场所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化娱乐等各项功能,防止“辛辛苦苦建起来,冷冷清清放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