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严格程序管理。采用“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法初步确定申报户,然后经镇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认定;对危房改造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补助标准以及责任人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项目的作用,全程参与监督。
三是严把工程质量关。筛选农村有资质、有施工经验、群众认可的施工瓦匠进入施工队伍,签订责任合同;在施工选址、主体结构施工、完工验收阶段实行“四到场、四评估”制度,即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建设分局、技术指导员、村委负责人必须到场,并进行安全评估、抗震评估、质量评估和进度评估。
2015年,金神镇危房改造对象46户,其中重建40户,修缮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