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通过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全面落实“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保证村(居)民能够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全方位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加强村“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加强农民普法学校和法律图书角建设,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了农民法律意识;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美好乡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我市共创建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范岗镇杨安村跻身“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