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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要求中小学应急疏散每月至少演练一

2015-02-08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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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3日下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用于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

  教育部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

  根据《指南》要求,应急疏散场所应利用操场、广场等。疏散场所应远离高大建筑物,与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其高度的三分之一;应避开有对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地段,如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避开陡坡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疏散场地应有方向不同的两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道路。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将安全出口和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安全门上锁或堵塞;应将房间的老式内开窗户改成外开式或平移式窗户,一楼窗户的防护栏应符合消防要求,应急情况下防护栏能迅速打开。

  根据规定,从疏散信号发出到全体师生疏散完成,原则上楼层较低(4层以下)、安全出口合理、通道通畅的学校应控制在2分钟之内。

  演练实施包括避险科目、疏散科目。一般情况下,防震疏散演练依次实施避险科目、疏散科目;消防疏散演练直接实施疏散科目。学校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或强化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人员搜救、治安维护、火灾处置、危化品处置等科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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