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支教工作,进一步加强支教教师的管理,日前,安庆市教育局、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行文,正式出台《安庆市支教教师管理办法(暂行)》。该办法对支教教师的选拔条件、日常管理、待遇保障、选派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办法》的规定,支教教师在受援学校全职工作一个学年,必须严格遵守出勤纪律,累计请假30天以上,即终止支教资格(援疆援藏等按其规定执行)。对支教教师的考核,也进一步明确了纪律要求,一旦发现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包括支援、受援双方参与作假者),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纪律处分。其中,弄虚作假的支教教师当年度支教经历视为无效,年度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弄虚作假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予以取消。
我市还就支教教师的待遇保障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支教教师工作期间足额享受原工作单位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绩效工资发放按原单位教师最高标准执行。支教教师在受援学校所在地获得的各种荣誉在安庆市有效,并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专项经费补助。援疆、援藏(含其它跨省际支教的)教师完成支教任务,经考核达优秀等次、符合晋升岗位(不含正高)等级的,在申报职称评审、聘任岗位时,不占所在学校岗位职数;符合晋升岗位内部等级的,允许晋升一级;支教前是一般教师的,列为学校中层副职人选,是中层副职的,列为学校中层正职人选,是中层正职的,列为校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是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在所辖教育系统内优先提拔使用。“两区”支教教师(含其它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跨县域支教教师)完成支教任务,经考核达优秀等次的,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来源:安庆教育网)
初冬庐城暖,问道南门下。我们一行13人在桐城市教育局的安排下,于11月20日上午抵达了合 [详细]
随着寒假的到来,为了让家长们更好地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提升家庭教育的质 [详细]
为了让同学们深入了解对联的文化内涵,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迎接新年的到来。1月17 [详细]
图为教学竞赛活动现场。为更好地践行新课标理念,助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近期,桐城市实验小学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