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教字〔2016〕211号
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吴汝纶公学:
2016年秋季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校严格按照《桐城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桐教字〔2016〕54号)要求和《2016年秋桐城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配表》(附件1)确定的学生数落实评审与上报工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校学生要全部资助。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档案资料建设和信息管理,现将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审与上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评审、认定与公示程序。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严格实行“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学校公示”的贫困学生资助审核模式,确保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班级民主评议要有参评学生签名,要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举行仪式发放学生资助卡,并完善保存资料,学校公示样稿见附件三。
严格规范资助工作档案资料建设。各学校对在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各项材料及时归档,包括资助会议记录、学生受助申请、审核评议、数据统计等,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分类、装订、编号、保存,确保学校在不同时期对贫困学生的认定、资助资金发放及管理情况均有据可查。要完整收集学生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贫困学生档案资料。
切实做好信访与咨询投诉处理。各校要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信箱;通过电话或走访等方式核实受资助情况,并做好记录;认真接受学生及家长的政策咨询,及时处理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咨询投诉的回复及处理工作,努力将投诉率降到最低。
切实加强资助信息管理工作。各校要强化信息保障,做好资助系统应用管理工作;学校系统操作人员对信息填报中出现的问题,须及时上报;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资助数据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本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校内公示截止时间10月27日。2016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卡银行是桐城市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办理地点是桐城农商银行商城支行(二十米大道和五十米大道交叉口处),联系人郝亚萍(18909663792),各校在公示结束后即可联系办卡事宜。各校请于11月10 日前将完整填写的《2016年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基础资料》(附件2)含电子档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雷锦标(18055608191)。
二O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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