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试 行)
为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建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0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对学生评价的要求,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指导教师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实施教学,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促使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开设课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引导各地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二、性质和功能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是根据国家要求,全面考查普通高中学生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等领域的基础性学习情况的省级水平测试。考查结果既是评估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普通高中学生在上述领域的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毕业、升学要求的基本依据之一。
三、科目设置
学业水平测试设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技术素养六个科目,应届考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测试。
语文、数学、外语测试范围为该科目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
人文与社会基础测试范围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
科学基础测试范围为物理、化学、生物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
技术素养测试范围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
四、时间与分值
测试时间安排在高二年级第二学期,开考全部科目。学生必须获得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的学分后,才能申请参加该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
学生每科目测试一次,成绩按全省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排名为前25%(含25%)的考生成绩为A等,前25%~60%(含60%)的考生成绩为B等,前60%~95%(含95%)的考生成绩为C等,余下的考生成绩为D等。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参加补测,补测时间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一学期,补测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科目 |
测试日程 |
测试时间 (分钟) |
分值 |
语文 |
第一天上午 |
120 |
100 |
通用技术 |
30 |
20 | |
人文与社会基础 |
第一天下午 |
120 |
150 |
外语 |
第二天上午 |
90 |
100 |
数学 |
90 |
100 | |
科学基础 |
第二天下午 |
120 |
150 |
信息技术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45 |
40 |
五、命题与阅卷
(一)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命题以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考查内容为相应学科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必修学分内容。具体要求由省教育厅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纲要》规定。学业水平测试命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基础性。要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杜绝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
2.科学性。要做到试题设计与课程评价目标相一致,体现学业水平测试的功能和特点。
3.创新性。试题设计尽量采用新情境、新材料、新角度,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的能力,力求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
4.公平性。力求实现试题素材和解答要求对于所有考生的公平性,避免偏题、怪题,充分考虑区域、城乡教学条件的差异,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题目。
(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阅卷。
六、成绩使用
(一)作为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进行教学管理决策、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的重要依据。
(二)作为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之一。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四)作为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参加学业水平测试且全部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五)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七、组织管理
(一)省教育厅成立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教处,负责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实施。
(二)省教育厅将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三类学校分别发布测试结果,为学校发展和教育行政决策提供服务。
(三)省教育厅结合学籍管理系统,开发和应用学业水平测试网络化管理软件,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分认定等进行及时跟踪、监测、评估和反馈。
(四)省教育厅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建立并逐步完善学业水平测试题库,逐步提高学业水平测试的现代化水平。
八、其他
(一)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起始年级为2006级普通高中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向社会开放。
(二)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的学生,应将其同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记录随学籍档案一并转入,没有同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参加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初冬庐城暖,问道南门下。我们一行13人在桐城市教育局的安排下,于11月20日上午抵达了合 [详细]
随着寒假的到来,为了让家长们更好地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提升家庭教育的质 [详细]
为了让同学们深入了解对联的文化内涵,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迎接新年的到来。1月17 [详细]
图为教学竞赛活动现场。为更好地践行新课标理念,助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近期,桐城市实验小学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