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将首次执行政府指导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指导价销售教辅材料,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校或者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据了解,为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今年秋季学期起,省物价局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实施评议公告制度,凡进入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均实行政府指导价。为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省物价局
根据物价部门要求,各中小学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市推荐公告中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与有关发行部门联系统一代购,不得从中牟利。公告以外的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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