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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家长要签交通安全“责任状”

2015-02-08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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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关注中小学生的上下学安全,明确家长监护责任

随着天气渐冷,中小学生的上下学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关注。昨日,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非法营运车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档案。

学生的上下学安全家长要承担起监护责任。根据规定,学校可通过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家长的安全监护责任。并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校讯通等方式,提醒家长和学生注意离校、返校和假期期间的交通安全。家长不要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监督和教育孩子不乘坐超载、拼装、非客运等非法营运车辆,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现在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用校车接送学生,对此,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制订本地校车服务方案。我省将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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