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专业3年未招生将撤销备案
明年起,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可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院校在增设专业时,要侧重于服务全省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应用型高技能紧缺人才专业,并主动调减或停招社会需求量小和就业率低的专业,不得增设就业率低的专业。
此外,在开设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的专业上,仍须严格审查其办学资质。根据要求,若要开设“保安”、“学前教育”专业以及“农村医学”、“中医”等医学类专业,须由市级、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办学资质并提出申请,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经审查通过准许设立的专业,如果不达标还是会被撤销的。”省教育厅表示,对于通过审核新设的专业,各级教育部门还将定期组织专家,就其专业设置、教学质量及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论证、检查和评估。
对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该专业招生。此外,各校新设专业的招生情况也要适时进行公布,凡新设专业3年未招生的,将撤销备案。另外,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举办专业教学点,不得将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办学权以任何方式授予任何校外机构和自然人。(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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