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桐纪字[2016]42号文件精神,确保在安徽省内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准饮酒,金神镇广泛宣传、多措并举,从严执行在公务接待中严禁饮酒。
一是高度重视。自桐纪字[2016]42号文件下达后,金神镇立即召开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领会文件要义。镇党委书记吕兆芳批示“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从严执行。”
二是广泛宣传。金神镇将文件主要精神录制到镇电子屏、在镇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放字幕,并将文件精神以短信等方式发送各村主要负责人,做到全镇干部人人皆知,全镇上下形成学习文件精神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镇纪委近期将组成专班人员对镇机关食堂、镇各单位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禁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按照相关规定坚决处理到位。(金神镇 江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