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桐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核发首份国有建设用地地役权登记证明。
地役权登记是新名词,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而进行的登记。如甲、乙两处商业房产相邻,甲方想在乙方房屋范围内开门,以便于进出经营,可以与乙方商量签订地役权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申请地役权登记的主体是桐城市范岗忠诚房地产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和市民方某,双方在前期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登记申请。该中心通过查阅相关地役权登记案例及民法典中的地役权法条,顺利为申请人办理了地役权登记,破解了企业发展难题,保护了需役地权利人利益。 (戴红霞 张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