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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消失的他”,要回十六年前借款

2024-08-07 来源:桐城法院 撰稿:方园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关键字: 桐城法院

“借款人消失了十六年了,没想到法官还能帮我找到他,并要回借款,真的太感谢了”。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审结了一起十六年前借款引发的纠纷。

吴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2008年因王某投资需要向吴某借款50000元,后因无力还款便向吴某出具借条一张,但王某一直未归还借款。吴某多次向王某催要,但王某却玩起了“人间蒸发”,无奈之下,吴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借款已过十六年之久,王某手机号早已更换且王某有意躲避,诉讼材料无法送达。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如果此案运用公告送达方式不仅难以查明案件事实,而且耗费时间过长,即使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也很难执行。于是,承办法官赶赴王某户籍所在地寻找王某,但村委会工作人员反映王某及家人常年不在户籍地居住,他们也没有王某及其家人现在的联系方式。承办法官没有气馁,继续同王某的左邻右舍打听是否有人知道王某行踪。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知情人道出了王某现在的联系方式。承办法官马上电话联系王某,向其释法明理,讲明厉害关系,指出其躲避还债不但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而且触犯了法律。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和法律的威慑力下,王某答应三天后赴法庭调解。

三天后,王某准时赴法庭进行调解,最终与吴某达成调解意见,吴某放弃部分利息,王某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至此,一起十六年前的借款案圆满解决。(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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