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巡回法庭的便民利民功能,减少人民群众诉累,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双港人民法庭就一起邻里之间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到案发所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原、被告系近邻,被告住宅与原告院落仅一墙之隔。原告楼房于一九九八年建造,并在屋后砌了围墙,围墙外墙脚处有一棵属被告所有的柳树。柳树长大后根系日渐发达,原告认为树根多次将其围墙胀倒,其为修复围墙花费近千元。原告为砍除大树多次要求与被告协商,并向村镇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主持调解,但被告均告拒不理会。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砍除大树,排除妨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现场勘查。考虑到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为同一村的村民,且是由于相邻关系引发的矛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的以案释法作用,承办法官决定将开庭地点定在所在村村委会,并邀请村委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部分村民旁听,让当地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家门口的司法为民服务。
巡回法庭走进群众身边,巡回审判开进了田间地头,以“面对面”“接地气”的形式让人民群众感受法律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日常。(项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