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孔城人民法庭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成功挽救一段即将破碎的婚姻。
原告周某与被告黄某通过网络相识,于2017年2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近年来二人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故原告周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黄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前期送达了解到原、被告均在外地,考虑到离婚案件的特殊性,遂决定通过电话分别联系原、被告尝试进行调解工作。沟通过程中被告黄某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如果原告坚持要离婚的话,其同意原告的所有条件。承办法官将转达的同时趁机劝解原告,双方之间并不存在不可化解的矛盾,存在和好的可能性,夫妻双方需要有效沟通,同时应考虑两个孩子的成长。原告表示会好好考虑。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联系、劝说之下,最终原告周某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愿意再给被告黄某一个机会。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我们对婚姻最美好的向往与祝福。但家庭生活往往并不都是事事如意,矛盾和争吵也是婚姻的一部分。但婚姻不仅仅是柴米油盐,更是一份责任,夫妻二人不应轻易将离婚当做解决问题的方式,而应有效沟通,积极交流,为孩子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谢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