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中发现:桐城某饭店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引导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造成消费者点餐品种过多、用餐后遗留数量过大,存在明显的食品浪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饭店改正,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自2021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费法》颁行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根据节日餐饮消费特点,督促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餐饮行业转变经营理念,推广“小份菜”“半份菜”服务,有效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促进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的宣传劝导,紧盯重点平台、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加大督导检查和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外卖点餐、婚宴、自助餐和单位食堂等方面存在的食品浪费行为。(汪胜春 曹汪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