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禁钓禁捕区,你还在这里钓鱼……”近日,桐城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嬉子湖镇进行专项巡查监督时,发现一名非法垂钓人员,当场收缴钓具3件,并依法对其立案查处,渔获物当场放生。
自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以来,桐城对长江干流(桐城段)、嬉子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菜子湖、白兔湖、鲟鱼长河桐城水域实行常年禁钓禁捕。据该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我们组重点对天然水域违规垂钓、电毒炸、地笼网、绝户网以及非法渔具销售等违规违法捕捞行为加强监督,进一步督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履职尽责,确保‘禁渔令’落到实处。”
2021年以来,桐城市纪委监委把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坚持过程监督、跟进监督、一线监督,对禁捕退捕工作中违禁网具的收缴、非法捕捞案件查处、信访举报办理等多个环节加强监督,确保长江十年“禁渔令”落实落地。
作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牵头部门,在桐城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该市农业农村局以落实“禁渔令”为抓手,积极探索基层渔政执法新路径,着力构建“人防与技防”“部门联动与区域协作”并重的执法体系。今年以来,桐城共办理涉渔案件299起,涉案人员302人,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4起;联合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餐馆39次,对涉渔非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用好监督执纪利剑,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长江禁捕各项工作要求,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这场硬仗,保护好一江清水,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桐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