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桐城交警依法对一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且存在其它多种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处以罚款3212元、驾驶证一次性记33分的严厉处罚。
9月22日11时许,桐城交警六中队民警巡逻至S228省道15公里处时,发现前方一未悬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货厢上违法搭载4人这一重大隐患后,立即拦停该车,责令车厢上人员全部下车。在对该车驾驶人张某调查询问中,民警得知张某和车上人员均是附近工地务工人员,因接近饭点,张某便驾驶正三轮摩托车搭载工友,准备前往租住房。因张某现场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民警暂扣车辆,并告知其到中队接受处理。后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张某持有“C1”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摩托车的资质,其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已在车管部门登记入户,号牌为皖H1BK**,车辆性质为货运,但逾期未审验。
9月27日,张某来到中队。在全面调查取证后,针对张某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货运车辆违反规定载人、车辆未检验、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等种种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