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桐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领到了3万元执行款,随后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泣不成声道:“整整17年了,我大儿子去世了这么久,赔偿款终于拿到了,感谢人民法官。”
领款的老人姓胡,2004年1月14日,胡某的儿子骑摩托车与同样骑着摩托车的余某发生碰撞,胡某的儿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余某应赔偿胡某5万余元。余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是村里的贫困户,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一直毫无进展。2021年,胡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细致查询得知,余某在外地某单位务工,去年的工资还未结算,于是立即与该单位取得联系,要求配合法院执行。该单位随即将工资款打到余某账户,法院立即将余某账户冻结扣划。胡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刚开始情绪比较激动,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明法理,胡某改变了思想认识,表示今年年底将尾款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