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第一次双方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领取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30天冷静期过后,第二次前往办理审查登记,领离婚证。
民法典施行前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采取多种新方法进行学习宣传,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省民政厅参加婚姻登记相关业务培训,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专业技能;及时公示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的改动内容,在醒目位置张贴新离婚登记流程图,方便办事群众认识了解“离婚冷静期”和办理流程;在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的基础上,指导婚姻登记员对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群众进行劝慰与调解;安装新的高拍仪设备,进行人脸、指纹识别并及时上传婚姻登记相关电子材料,入库存档。
数据显示,前来办理离婚申请的大多数为40岁以下的人群,其中“90后”占比最高,不排除他们是因为一时冲动、一气之下来办理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能给他们心平气和沟通的机会,以便重新梳理他们的婚姻关系。今年截至目前,我市离婚登记申请共计442对,经过离婚冷静期并办理成功的88对,数据大幅小于2020年同时期的303对、2019年同时期的463对,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所带来的正面效应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