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桐城市人民法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感谢贵院培养了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12月4日,当事人张某为桐城市人民法院送来写有“秉公执法执行有力”的锦旗,感谢桐城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做出的努力。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系熟人关系,2014年被执行人朱某、胡某因经营需要,向申请人借款,并约定还款利息和还款期限。2018年,申请人向桐城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一审判决后,被告上诉至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双方确认截止到2018年11月,被执行人朱某、胡某尚欠申请人张某借款本金2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朱某仅支付了9万元后,拒不偿还剩余的欠款。无奈,申请人向桐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移送至执行局后,经查,被执行人朱某账户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朱某在桐城市人民法院涉案众多,几乎无执行可能。后来,承办法官从另一被执行人入手,通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胡某系单位员工,就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胡某,并依法冻结其工资等其他收入性账户。通过承办法官的努力,被执行人朱某终于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张某称赞桐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力度大,对待当事人热情耐心,工作认真细致,本以为这笔欠款没有执行的希望,没想到峰回路转,近六年的欠款一次性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