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我把案子调解了,疫情防控这么严峻,我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能解决。”一起案件的原告在微信上向法官表示感谢。2月24日,桐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利用微信调解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8年10月15日,原告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被告黄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伤残九级。庭前,承办法官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均没有谈妥。案件原定于2月中旬开庭,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造成疫情蔓延,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微信平台尝试促成双方和解。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各方当事人,并通过微信平台协调双方当事人对履行款项、履行期限等调解内容进行确认,经过法官不懈的努力,最终此案得以调解结案。调解协议和调解书寄给各方当事人,待各方签字后寄回法院。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桐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每天安排干警值班,全面做好网上立案审核、12368热线、电话咨询等电子诉讼服务工作,用灵活的方法探索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