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财政局:及时调整、发放困难群众补助(救助)资金
2019-08-15
来源:网络收录
撰稿:黄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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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桐城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困难群众补助、救助资金标准及时调整到位、发放到人。
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水平。结合城乡低保统筹要求,从今年7月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85元,其中,农村低保补差标准提高至A类380元/月、B类330元/月、C类280元/月,农村低保全年月补差水平将达到322元。
提高特困群体救助标准。自今年7月起,我市分散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至550元/月,分散孤儿生活基本生活费继续执行900元/月的标准。结合特困人员中失能、半失能对象护理要求,失能人员和半失能人员护理补贴按不低于1200元/年和600元/年的补助标准发放。
推行五保供养机构星级管理。在集中供养年人均6300元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我市按一星级和二星级综合定额补贴标准安排补助经费,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和运行维护需要。
及时发放提标补助资金。落实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要求,市财政局会同民政部门认真做好资金测算和发放,截至8月中旬,我市累计补发提标补助资金216.2万元,其中,城乡低保128.72万,五保供养87.48万,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提标补助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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